永昌店頭基金與永昌永昌基金合併,永昌永昌基金為存續基金
2002/02/07 12:26:00


知富新聞 2002-02-07 12:18:46 記者 李美虹 報導

永昌投信公告永昌店頭基金因最近30個營業日平均淨資產價值低於新台幣3億元,己於2002年01月31日經證期會(91)台財證(四)字第104633號函核准,准予本公司發行之永昌店頭基金與永昌永昌基金進行合併,以永昌永昌基金為合併後之存續基金。

    1.存續基金經理人:呂金源

    2.合併基準日:2002年03月21日。


•相關基金:永昌店頭,華南永昌永昌基金
•相關連結:呂金源
附註:
註1: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,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,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。所有基金績效,均為過去績效,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,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。
註2: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,基金淨值僅供參考,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;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,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/賣出價為計算基礎。
註3: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,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。
註4: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,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。
註5: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,惟不表示絕無風險。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;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,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,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,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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